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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辞退“裸官”,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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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0 13:27: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sunmot
  集中辞退“裸官”,已迫在眉睫

       ——摘自搜狐博文  原著周蓬安
2014-05-19 22:33阅读(31858)评论(64)


今天各大网站均在显要位置报道了《广州市委副书记提前退休知情人称是“裸官”》一文,说的是不到60周岁的广州市委副书记方旋,在广东省新一轮整治“裸官”活动中被安排提前退休。


毫无疑问,广东此举为目前国内整治“裸官”最为严厉的措施,开创了治理“裸官”的全新模式。外界普遍认为,广东此举是为落实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今年2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广东省反馈巡视情况,指出广东一些地方“裸官”问题突出。

实际上,广东因为外向型经济极为发达,又有移民海外的传统,“裸官”问题很自然较其他省份相对突出,也正因为如此,广东对“裸官”的管理也一直是走在全国的前列。

笔者在20087月首提“裸体做官”一词后,引发全社会对“裸官”现象的关注。深圳市在次年11月即明确规定“凡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成为全国首个对“裸官”任职做出限制的文件。


2012年1月,广东省明确“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因为广东省该规定没有“非因工作需要”一说,因此显得较深圳规定更为严厉。

而对“裸官”管理更为严厉的政策,还是出自中央。今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当然,该规定虽然意味着“裸官”已无法升职,但对那些已经在重要职务上的“裸官”却没有相应的解决办法。而据传中组部随后下发的一份关于治理“裸官”的文件,即要求此类官员“要么把家人接回来,要么提前退休”,可以说将整治“裸官”工作提到了极为严厉的操作层面上。

而在3月份召开的广东省“两会”上,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曾专门就整治“裸官”问题表态,此后广东多地调整“裸官”职位,某市多名担任正职的处级干部因此被撤职。明显是“落实”中组部的文件精神。


不让“裸官”继续担任领导干部,并非不给他们生活出路。六年前,笔者在首提“裸体做官”时,也并没将“裸官”和“贪官”划等号,但肯定地指出“裸官”较一般官员更容易成为贪官。其理由有四:


一是因为“裸官”亲属移居境外后,其庞大的开支仅靠官员工资肯定供不起,因此需要吃“夜草”;

二是“裸官”远离配偶,更容易包养情妇、情夫,而包养情妇、情夫的官员,不是贪官几乎没有可能;

三是“裸官”因为一人在国内,将贪腐的资金转移境外感到更安全,也更容易操作;

四是即使遭到查处也没有被抄家致倾家荡产的风险,最终“牺牲我一个,幸福一家人”,少了这份后顾之忧后,腐败起来也就更加肆无忌惮。”


而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强,尤其是“十八大”之后形成的惩治腐败的罕见“高压态势”,对贪官已形成巨大的威慑力,同时也压迫那些“裸官”中的贪官加速“出逃”准备,希望“溜之大吉”。

或正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此番剥夺“裸官”手中的权杖,一方面可以有效预防“裸官”借出国(境)考察而一去不复返,另一方面也便于核查这些“裸官”在任职期间是否曾向国(境)外转移过资产。


因为“要么把家人接回来,要么提前退休”之规定对“裸官”既已形成“打草惊蛇”的后果,那么有关部门在近期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已变得迫在眉睫:一方面应加大辞退“裸官”进程,甚至形成一个“裸官”辞退潮;另一方面应强化官员出国(境)管理,对“裸官”中的贪官形成“关门打狗”之态势。




附件:


香港《南华早报》3月24日文章,
         

   原标题:贪官海外财富使中国面临制裁风险

                          2014年03月25日08:49来源:环球网

       [提要] 如果幸运的话,西方对俄官员的制裁将促使中国领导人意识到,中国需推行更有效的反腐措施,尤其是在北京提防外部影响中国政治之际。其实,中国人能学习俄罗斯人的经验。去年4月,俄政府令官员申报资产、放弃海外账户和外国证券,否则就要面临被撤职。
    
           上周,美国和欧洲对俄实施制裁,手段包括冻结若干名俄高官和商人的资产,限制他们旅行等。尽管制裁引发俄市场不安情绪,普京依然坚定。而被制裁的某些俄官员,也对西方制裁嗤之以鼻。
  随着危机发展,中国政府公开进行谨慎表态并呼吁对话。但私下里,内地官员和民众却充满好奇——密切关注制裁将如何进行。
  俄副总理罗戈津被列入制裁黑名单,其满不在乎的反应尤其令内地网民觉得好笑。罗戈津在写给“奥巴马同志”的推文中问道:“这对那些在海外既无账户又无资产的人有什么用?难道你没想过这一点?”
  罗戈津调皮的反应在内地社交媒体上受到热捧。某些愤世嫉俗的网民表示,不知当内地官员面临类似状况时,能否像罗戈津这样不屑。

  结论显然是“不”。贪腐官员每年将巨额非法所得转移到海外已是公开的秘密。最近有报告估计,2002年至2011年被中国富人转移出境的资金高达1万亿美元,中国因此有可能已超越俄罗斯和墨西哥,成为世界首屈一指的非法资金出口国。
  最能显示状况严峻程度的莫过于“裸官”群体。这些官员一边将直系家属送到外国过奢侈生活,一边为自己的最终出逃暗度陈仓。
  2012年下半年新一届领导人当政后,政府加大了反腐力度。似乎没有一天不爆出有高级官员因腐败被逮捕的消息。今年1月,中央政府首次出台禁止“裸官”升迁的规定。
  如果幸运的话,西方对俄官员的制裁将促使中国领导人意识到,中国需推行更有效的反腐措施,尤其是在北京提防外部影响中国政治之际。其实,中国人能学习俄罗斯人的经验。去年4月,俄政府令官员申报资产、放弃海外账户和外国证券,否则就要面临被撤职。
  目前尚不清楚这些规定的执行情况,但它们确实让罗戈津有了对西方制裁不屑一顾的资本。
           (作者王向伟,王会聪译)


      “裸官调岗”很有必要,急需国家全面推行
                                            正文我来说两句(648人参与)
                            2014年03月31日07:19来源:人民网 作者:郭元鹏

   28日下午,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对中央第八巡视组指出广东省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研究了对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任职岗位调整等工作。(3月29日《新快报》)
   不是所有的裸官都有问题,但是所有的裸官都可能出现问题。为了防微杜渐,将裸官腐败的风险降低,广东省对所有裸官职位进行调整的做法,可以有效减小这个潜藏的管理漏洞。这对于裸官的管理是个有效的载体。
  当然,调整裸官职务,对于那些风清气正的裸官来说是有点不公平。但是,我们需要辩证的看问题。既然自己没有腐败的想法,既然在任何岗位上都是可以为人民服务,我们就要正确的理解岗位的调整,在普通的岗位上实际也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少了各种诱惑,工资也不少一分,同样可以服务人民,心里不妨坦然一些。对于官员监管部门来说,调整裸官的岗位,监管起来也会减少不少风险。对于百姓而言,也就减少了可能的损失。综合而看,调整裸官的岗位和官职,虽然有不公平的一面,其实,这种不公平实际上也是对更公平的有力维护。

  这几年,裸官外逃案件多发。由于裸官早就做好了准备,当发现他们已经外逃的时候,大多数都已经为时已晚。不仅仅是钱物无法追回,最关键的是,就连想让这些官员受到惩罚也不容易。除了那些有引渡关系的国家会支持以外,没有引渡关系的国家,大多会以种种理由拒绝。这对于我们的财富是损失,对于我们的正义是损失。

      虽然说不是每一个裸官都有问题,但是这个群体却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广东省出现的几起裸官事件,已经充分暴露了这方面的问题,不仅仅牵涉的金额巨大,还在这种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中,破坏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很多利益的损害还是无法挽回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对裸官严格管理,这种管理除了加强外出的审查上,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调整他们的岗位、职务。广东省是我国第一个调整裸官岗位的省份。我们是不是也需要来一次国家行动呢?从法律的高度,从全国的高度,进行统一规范,进行集中调整。
   一要调整职务。要将他们从一把手的岗位上调整下来,级别无需降低、待遇可以照享,只是不要放在容易产生腐败交易的一把手的位置上。二要调整岗位。要将他们从财务、金融、招商等等涉及资金方面的岗位上换下来,让他们进入科协、服务这样的部门,以减少贪污受贿的风险。三是,需要关注涉密。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秘密。这是国家安全的需要,对于涉密部门,就不能使用裸官,一方面他们的家人都在国外,容易泄露秘密,另一方面这些官员也容易被敌对势力拉下马。


  防微杜渐,需要让裸官的管理更加严格,这就需要我们对他们的职务、岗位进行调整,让他们的乌纱帽小些再小些,权力小些再小些。但是,裸官换岗,不能让广东孤身奋战,还需要全国行动!


                各地开始调整现任正职“裸官”岗位
      2014年04月14日09:53
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继中央层面规定限制“裸官”提拔后,地方已开始调整现任正职“裸官”岗位。“裸官”是否身处末路,我们拭目以待

  今年3月,南方某市官员调整,多名担任正职的处级干部被撤职,原因只有一个:他们是“裸官”。内部人士透露,官方给他们两种选择,要么退休,要么把家人迁回国内。
  这只是国内整治“裸官”的最新一幕。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这是目前中央层面治理“裸官”最严厉的管控措施,意味着今后“裸官”基本上升迁无望。“裸官”是否身处末路,如何防范官员瞒报“裸官”身份,都有待进一步观察。

  “裸官”显著增多
  2012年8月,时任东莞市人大副主任欧林高被广东省纪委双规。随后,办案人员从其住处查获大批现金、奢侈品和名贵字画,装满一辆商务面包车。为清查暂扣的1700万元赃款,银行派来8 名专业点钞员,连续工作12小时,烧坏了3台验钞机。
  2013年1月,欧林高被“双开”。经查实,欧林高早在上世纪90 年代初就已成为“裸官”。《广东党风》杂志披露,欧妻方某1992年移居香港,长女1994 年移居香港,次女1993 年在香港出生,儿子1997年在香港出生,家人全部具有境外身份,在境外购置房产,常年在境外生活。
  此外,欧林高家庭存款大多在妻子名下。 在境内的账户, 只有一张工资卡,常年没有动,惟一一笔交易,是转了一笔钱给妻子,且金额不大。欧林高很多受贿行为也是在境外完成,给案件调查带来困难。

  “被查出的贪官中95%都有情妇,被发现的“裸官”中95%都有问题。这两点在欧林高身上得到集中体现。”《广东党风》分析称。
  近年,贪腐案发官员中“裸官”比例显著上升。2010年,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董跃进涉嫌挪用公款5.8亿元受审,《中国纪检监察报》称,董跃进是妻儿移居美国的正处级“裸官”,孤身一人留在国内,因心理空虚,在性和冰毒刺激中寻找安慰,才东窗事发。
  无独有偶,近年落马官员中,福建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周金伙、陕西政协副主席庞家钰、浙江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贵州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等皆为“裸官”。

  国内“裸官”到底有多少?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央党校教授林喆透露,1995年到2005年10年间,中国共出现118万名“裸官”。但此说法未得到官方认可,有观察人士对此数字存疑,认为毕竟在境外生活、置业成本高昂。2012年,中国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接受采访时称“恐怕这个统计数字现在还拿不出来”。

  相关案例统计显示,国内“裸官”,多在北上广深,及华侨众多的江浙、福建及广东沿海城市。具体而言,京沪国家工作人员子女出国留学多,出去得早,在国外安家后不少人又把长辈接了出去;福建、广东等地本是侨乡,海外遍布亲人朋友,又有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裸官”数量自然比其他地方多。当然,也有部分贪腐官员费尽心机,将家人、财产悉数迁到境外,即使被查,也能及时跑路,或避免牵连家人。
  
     治裸方案
  “裸官”日增,中央、地方不断尝试各种管治措施。今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这意味着,一旦被确认为“裸官”,仕途基本无望。此举被认为是目前中央层面治理“裸官”最严厉之举。
  事实上,各地已陆续展开行动,调整现任“裸官”岗位。今年2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广东省反馈巡视情况,指出广东一些地方“裸官”问题突出。广东省委随即研究调整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任职岗位,省内多名处级“裸官”已被撤职。

  反腐专家、北航教授任建明分析,无论是禁止提拔“裸官”,还是调整“裸官”职位,都传达了一种信号,即无论从政治忠诚考虑,还是预防、排除腐败风险,中央、地方都将对“裸官”严加纪律惩罚。
  此前,对“裸官”提拔的限制,多是不能担任正职。比如2009年深圳市最先出台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
  2012年1月,中共广东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上,全票通过《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
  但对“裸官”的任职限制,并非没有争议。《新世纪周刊》曾报道,反对意见集中在法律对“裸官”并无限制。主要理由有三:其一,官员家属也有一般公民所有的自由迁徙权;其二,官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外,与官员是否忠诚并无直接关系;其三,“裸官”只是个别腐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并不是所有“裸官”都腐败。
  不过,在反腐形势严峻的当下,民间、官方多认可全面限制、治理“裸官”。新疆阿勒泰、湖南浏阳、浙江慈溪等地官员财产公示试点都陷入停滞,民间反腐呼声高企,从中央到地方,官方无法漠视“裸官”存在。
  
     任建明建议,各地已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多年。凡属“裸官”,个人申报事项应全部复查,并追查“裸官”将家属迁徙境外、购置物业的资金来源;核查“裸官”是否持有境外居住证、护照,最大限度地对“裸官”予以限制和震慑。
  针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各地已探索快速复查措施。目前,广州市正建设预防腐败信息系统中,全市的房产信息已经纳入,下一步还将纳入出入境、工商、税务的信息。今后,只要将房产登记信息等系统与党内信息系统比对,就能筛查官员是否存在瞒报。

  如何鉴定一名“裸官”
  堵死“裸官”升迁之路后,如何确认一名“裸官”,就成了重中之重。
  实践操作中,各地还将特殊情况“裸官”与“半裸”区别对待。比如,作为国内首个预防腐败地方法规,2013年8月1日实施的《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中,就对“因工作需要,国家工作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裸官予以豁免。
  2011年,浙江曾在全省专项排查“半裸官”,即将范围扩大到配偶和子女一方移居海外的所有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
  对“半裸”与“裸官”的区别处理,亦有争议。2014年3月,广州市纪委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媒体求证涉嫌违纪的荔湾区岭南街道办原党工委书记谢国滔身份是否为“裸官”。
  对此,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回应,谢确已移交司法机关查办,其妻子在2010年移居香港,拥有香港居民永久居住证,但其子办理的是读书签证,在外留学,未移居国外,“不算纯正意义上的裸官。”
  此言一出,舆论多有质疑。作为反腐学者,任建明更担心的是,在任职限制下,“裸官”会有瞒报的强烈动机,因此对领导干部报告事项,要增加抽查比例。

  事实上,多名落马官员曾瞒报“裸官”身份。2013年10月,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在广州出庭受审,检方指控,其涉案总金额达到1.7亿。《中国青年报》报道,吴湛辉其实是一名“裸官”,但并没有影响到他的仕途,甚至组织人事部门都不了解、掌握相关情况。2007年,吴湛辉被任命为东莞市政府秘书长。2011年10月,他被省委组织部列为拟提拔市领导职务人选差额考察对象并予以公示,期间遭举报,经查实,才发现吴已是“裸官”。

  对此,任建明建议,对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事项,凡是关键岗位、一把手、重要部门领导职位,应全面实施复查。此外,不如把步子迈得更大些,在一定程度上予以公开,让社会公众来一起监督。
  此思路也与中纪委的相关反腐设想相吻合。2013年底, 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中纪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向南都记者解密“反腐新规”时称,接下来,将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抓紧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

  “裸官”是否真正身处末路,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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