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社会”现有了新解,“融入主流社会”也有了新意。这些新解新意,专研印尼华人问题的专家学者提出,相信还会有不少读者感到迷惑不解。不过,笔者相信,这些专家学者之提出,当然会有其不可抹杀的历史背景和历史根据。
印尼历史记载:1963年3月14日,在印尼国籍协商会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上,苏加诺总统在致词中说:“我不愿意看到印度尼西亚存在少数民族,在印度尼西亚,我们只有部族,我不会说,部族就是少数民族,部族就是多数民族,达雅克族是多数民族,西伊利安族是多数民族,南苏门答腊——库布族——是多数民族,华裔族是少数民族,不!没有少数民族,只有部族,因为若有少数民族,就有多数民族……”(参阅周南京,孔远志主编的《苏加诺•中国•印度尼西亚华人》一书)。 看起来,苏加诺总统极有政治远见,一个民族若有多数(主流)和少数(支流)之分,将会有大吃小之忧,小被吃之患。1945年8月初,苏加诺和哈达在无条件投降的日军进行谈判有关日军向印尼移交政权的准备,就成立了接管政权委员会,其中委员就有爪哇11人,苏门答腊4人,苏拉威西2人,马鲁姑1人,巽他1人,华裔1人。这说明了印尼的争取独立和建国,华人部族是跟其他部族族群,同样地作出了贡献。在政治、军事、经济、教育、文化、宗教等建设领域里及其社会地位,与各部族族群,不分大小,有同等的国民权利,也有同等的国民义务,平起平坐。
华族在多部族的印尼政治、经济、文化和民族建设领域所作出的贡献,是有历史记载的。已故总统苏加诺曾这么说过:“印度尼西亚国族有巽他族、有爪哇族、还有很多别的部族,为什么不可以有华族呢?”这也说明了,印尼国族,华族在印尼历史上是被公认为印尼国族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印尼共和国自1945年8月17日宣布独立的那一天起,印尼的社会就是一个多部族的社会,就不是一个有多数民族(主流)和少数民族(支流)之分的社会。在这多部族的社会国度里,各部族人民,没有那么划清界限,我多数,你少数,我主流,你支流,而始终坚持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语言——Bahasa Indonesia,遵守1945年宪法,以五项原则为建国原则,本着“殊途同归”的崇高理念,相互尊重各部族的宗教信仰、传统道德、传统艺术和传统礼俗。 只有在32年的“新秩序”时期里,苏哈多推行反华排华政策,篡改历史,修定1945年宪法,妄想把多部族组成的部族社会这一历史事实扭转为有多数民族(主流)和少数民族(支流)之分的以原住民为主体的主流社会,想偷天换日,把原本就有华族在内的多元国族,改为单一部族的原住民国族,把华族排出国族之外,强逼华人同化,改名换姓,逼其融入单一的原住民部族的“主流社会”。“融入”的新解,就是一个民族被吃掉,“主流社会”的新意,是原住民(Pribumi)社会,大吃小,小被吃。这是已故总统苏加诺所极力反对的。 1998年下半年,我国人民掀起的一场民主改革风暴,结束了“大吃小,小被吃”的这段灰暗历史,宪法上已写上了没有原住民(Pribumi)和非原住民(non- Pribumi)之分。民选总统,华族有选举和被选权,已回到了已故总统苏加诺的国家理念:印尼共和国没有多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之分,印尼的社会是部族社会,国族包括华族在内的多元部族的国度。 归纳上述历史事实,印尼共和国,国族是包括华族在内的多部族的一个国体,没有多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之分的所组成的部族社会,华族在印尼共和国国体里,也是国家主人翁之一。我国——印度尼西亚,地大物博,四季如春,风调雨顺,前景无限光明。印尼华族要责成自己,克已利人,懂得感恩,懂得报恩,做好国家主人翁应尽的国民义务和争取国民应享有的国民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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