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大学华文教育本科专业 2018年招生简章 (admissions brochure) 一、华侨大学简介 华侨大学创办于 1960年,直属国务院侨办,是中国政府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首批获得中国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的大学,是中国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华侨大学位于中国福建省,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东亚文化之都——泉州市和获得联合国最佳人居奖的中国海上明珠——厦门市分别设有校区。 华侨大学现有31个学院,94个本科专业,30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后流动站。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形成了文理渗透、理工结合、工管相济、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各类在校学生2.5万余人,包括来自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华人、港澳台和外国学生近5000人,是海外华侨华人青年选择来华求学最多的中国高校之一。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是华侨大学承担华文教育专业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是中国教育部首批公布的有资格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之一,是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首批批准的华文教育基地之一,是国家汉办支持周边国家汉语教学重点学校之一,是国家在福建省最早设立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前身为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1953年著名侨领陈嘉庚先生受中国政府委托创办,1997年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决定将集美侨校成建制并入华侨大学,与华侨大学对外汉语教学部合并,成立华文学院。65年来,华文学院始终秉承“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宗旨,弘扬陈嘉庚先生严谨治校的办学精神,以弘扬中华文化为已任,为世界9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8万多名的境内外学生。目前,学院有境外生1300多人,来自包括印尼、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老挝、缅甸、蒙古、韩国、日本、美国、波兰、荷兰、西班牙、意大利、俄罗斯、乌克兰、安哥拉、斯里兰卡、毛里求斯、马达加斯加及中国的香港、澳门、台湾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 学院现有“华语与华文教育”“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2个学术硕士点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点;汉语国际教育、华文教育和汉语言三个本科专业,学院不仅设有研究生、本专科学历教育和初、中、高非学历教育,还开办短期汉语学习班、华文师资培训班、海外学生夏(冬)令营、境外学生预科教育等,形成了以华文教育为主要方向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为中华文化的传播和海外华文教育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海外享有极高的声誉。 二、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简介 (一)设立背景及申请对象 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由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于2005年设立,面向海外,资助有志于从事华文教育、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华侨华人攻读华文教育本科专业。 (二)申请方法 申请人通过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或使领馆委托的单位申请。申请人须与当地华侨华人社团或学校签订协议书,保证毕业后回所在国从事华文教育工作5年以上。 (三)奖学金内容 奖学金包括四年学费、住宿费和一定数额的生活费。 三、专业介绍 (一)教学内容及培养目标 华文教育专业以中国语言文化和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理论方法为基本教学内容,旨在培养能够全面系统掌握汉语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中国历史文化,掌握华文教育教学规律和方法,能够从事华文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华文教学、管理人才。 (二)专业特色 华文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有着两大着力点:华文特色和师范特质。华侨大学华文学院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时代高度,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对华文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进行新探索,根据海外实际需要,遵循华文教育的一般规律,以培养海外华文学校急需的教学和管理实用型人才为基本任务,以汉语语言能力为基础、以华文教学能力和中华文化传播能力为核心,制定培养方案,构建教学体系。在汉语知识传授和汉语技能训练的同时,切实有效地进行中华知识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引导,发挥中华传统美德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培育学生的中华文化气质和文化人格。强化技能,注重素质,夯实基础,突出实践,是华文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鲜明特色。 (三)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学制四年,实行学分制。学生修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条件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四、招生对象及入学条件 (一)凡有志于从事华文教育工作、具有海外高中毕业以上(含高中毕业)学历或同等程度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的海外华侨华人学生均可报读。海外华侨学生须在侨居国出生或汉语非母语,并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外国后,作为外国留学生,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及4年以上,且最近4年(截止报名结束时间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五、入学方式 可直接申请,经审核后,择优录取。 六、报名方法 (一)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申请人请与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联系。 (二)自费生可由推荐单位、推荐人或本人申请报名,通过面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 七、报名材料 (一)奖学金生申请者填写《华侨大学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自费生填写《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表格请登陆网站http://hwxy. hqu.edu.cn招生专题网下载后填写打印出来,并签字确认。 (二)两张小二寸(尺寸为:35mmx50mm)的半身近期彩色免冠相片。 (三)护照复印件,报到时查验原件。 海外华侨学生必须持有中国护照和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证,并提交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以及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公证书或认证书正本,以及由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最近四年内(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外国后,作为外国留学生,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以及由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最近四年内(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各学年成绩单,需经我驻外使领馆公证或认证,若为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翻译成中文或英文。报到时查验原件。 (五)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或当地侨团侨社或中学校长的推荐信原件。建议推荐机构对所推荐学生进行心理筛查,不予推荐心理不健康者。 (六)奖学金申请人填写《中国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奖学金学生毕业回国服务协议书》。 八、报名截止时间 奖学金生:2018年5月30 日截止报名,自费生:2018年7月6日截止报名。 九、学习签证的办理 华人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外籍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及JW202表到中国驻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来华学习签证(X1)。进入中国30天内,所有学生必须将学习签证“X”转换成居留许可,办证费用、体检费用自理。学生须在所在国医疗机构先行进行体检,携带医疗机构出示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X光片、血液检查记录等体检报告原件到校报到。 十、保险 根据中国教育部的要求,凡计划在华学习一个学期以上的外国留学生,建议学生在入学前购买保险,按学院提供《学生保险购买流程》购买海外学生综合险,入学时查验保险单。 十一、费用 (一)报名费:500元人民币。 (二)教材费:600元人民币/年。 (三)学费:15000元/学年,获得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免学费。 (四)住宿:1300元/学年,获得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免住宿费,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四人一间,配备空调、热水器、独立卫生间等设备、设施。 (五)生活费:获得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的学生每年享受一定数额的生活费补贴,按月领取。 十二、联系方式 中国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嘉庚路8号 邮政编码:361021 电话:+86-592-6068011 传真:+86-592-6680503 联系人:郑老师、张老师 电子信箱: zsb@hwmail.hq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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