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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素兰的回忆录

2015-6-6 00:13| 发布者: zjj| 查看: 2919| 评论: 0|原作者: 伍依 |来自: 张大永推荐

摘要: 张素兰的回忆录 伍依 2015-5-28 我几乎一口气读完厚达396页的张素兰回忆录《在蓝色栅门的后面——一个政治犯的回忆纪实》的中译本。译者林康,译笔臻于完美,应该是驾驭中文能力强,吃透英文原著使然。张素兰的文 ...
                      张素兰的回忆录
                                               伍依    2015-5-28 

                                            

     
      我几乎一口气读完厚达396页的张素兰回忆录《在蓝色栅门的后面——一个政治犯的回忆纪实》的中译本。译者林康,译笔臻于完美,应该是驾驭中文能力强,吃透英文原著使然。张素兰的文笔极好,文学般的叙述,让我读懂了新加坡的法律。
       全书以法律贯穿,生动地描述了张素兰与缠斗新加坡司法的始末,诗文俱佳,精彩绝伦,让人叫绝。读完全书,脑海里出现了白娘子与法海和尚各自使尽“法”宝无休止的缠斗,你来我往,最终落败下来,被法海和尚借“佛法”将白娘子收在钵中,镇于雷峰塔下,拆散了许仙与白娘子的好姻缘,粉碎了张素兰及其伙伴“美化”新加坡司法的美梦。
        张素兰,一个女律师,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新加坡律师公会理事;陈华彪的代表律师,协助他处理公民权事;曾经协助工人党竞选活动;芽笼天主教中心义工,帮忙外来劳工学习英语,为外来劳工、菲律宾女佣、前吸毒者和前罪犯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在人民行动党开办的补习班教导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在租屋楼下的空地上为学生补习;认识远在比利时工作的林发财;在办事处常和朋友聚会;在国会特选委员会审议法律专业(修正)法案时长时间被李光耀追问的证人之一;阅读列宁、斯大林的著作和毛泽东诗词;新加坡女律师公会义务律师;有两年在女皇镇民众联络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新加坡律师公会推行刑事案法律援助计划的组织工作,针对1985年修改宪法关于公民权部分条规,授权政府褫夺连续10年或以上不在境内的新加坡人的公民权一事提呈立法评议意见;新加坡律师公会立法委员会(民事)——(特别任务)小组组长,先后针对1986年保障与印刷品(修正)法案和1986年法律专业(修正)法案提呈立法评议意见。1987年5月21日被内部安全局逮捕,罪名是“参与旨在颠覆新加坡现行社会与政治制度的马克思主义阴谋,使用共产主义统一战线策略,意图在此建立一个马克思主义国家”,“危害了新加坡的国家安全”。1987年9月26日有条件获释。获释后与八名被扣者同伴联名发表声明,否认内安局的指控,1988年4月18日再度被捕,1990年6月1日获释。
      根据张素兰的回忆录叙述,她与她的伙伴就是一群具有正义感,富有爱心,关心弱势群体的公民,运用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合法的活动,可说是一等良民。
       任何体制的政权,应该都欢迎治下的人民都具有这些善良人的品质,“我只是一个不满政府某些政策和法律的普通公民。我没有参与任何推翻政府的计划,更不必说暴力斗争了。我甚至谈不上是个异议分子,或参与相关活动的人。”(《张素兰回忆录》第339页)唯独行动党政权,却把一等良民的张素兰及其伙伴视为洪水猛兽,把他们推向自己的对立面,何等愚蠢荒谬!
究其原因,是在萧添寿担任新加坡律师公会时,对行动党政权的一些法律修正提出评议意见,触动了行动党的敏感神经,直白的说,是触动了行动党老大李光耀的敏感神经,促使他不顾同僚的反对,毅然采取所谓“光谱行动”,以莫须有的“马克思主义阴谋”逮捕了张素兰及其同伴,连同一度充当李光耀打手的萧添寿也不能幸免。
       强权政治,从希特勒到蒋介石,只信奉一个老大,绝对没有什么像梁山水泊的聚义厅排排座的平等,这是由老大的权力欲和极端意识的本性所天然限定的。站在历史的大视角来看,迫害被认为持有异议的人,并不是任何私人恩怨能左右独裁者的主观判断。共产党和左翼党团都对行动党有恩,只因政见不同,就猛下毒手;张素兰及其伙伴只因协助在野党,对行动党制定的法律提出评议,就不顾一切地加以迫害,独裁者决不可能认识到这是对历史的犯罪,对自己人品的贬低。
       张素兰和其同伴大多是高级知识分,有些是律师,懂得法律,就天真地要以法律作为保护盾牌来保护自己,替自己辩白。没完没了的官司,花尽了钱财,关闭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请女皇律师。代表律师费尽了一切可以使用的法律手段,也无法把张素兰及其伙伴从魔窟中解救出来。即使高等法庭宣判当庭释放,一走出法庭就被重新逮捕,当政者可不管什么“藐视法庭”,否定自己制定的法律条文,尽失法律的尊严,也可以立马有针对性地在国会修正自己制定的法令,堵塞人们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路径。最不守法的行动党人,一副为了所谓国家安全,道貌岸然地照样高高在上,捧着自个的臭脚陶醉其中。强权制定的法律没有任何客观性,完全是当今社会强者制定的法律,由强者的主观意志所决定,是彻头彻尾的真正人治。法律不讲道德,必然成为作恶的工具,
      新加坡内部安全局就是希特勒的盖世太保,东条英机的宪兵部,蒋介石的军统和中统,具有无上的权力,只听从老大的意旨,什么法律、人道、人性在他们眼中都是扯蛋!他们延续英殖民主义者的衣钵,都是千年的狐狸,跟他们玩什么聊斋?小娘子与老狐狸制定的游戏规则缠斗,只能如白娘子一样,被收在土钵里,压在雷峰塔下,忍受长期单独监禁的煎熬,这是违背天道立法的必然结果。
      如果一个政权为了生存,连子民爱父母爱子女的机会都被剥夺了,怎么可能指望这个政权去为人民服务?怎么可能指望他能用道德的标准来衡量别人的价值?所以说:行动党政权是一种让统治集团人性扭曲的政权。他们的智慧很大,道德血液却欠缺,忽略了是否崇高。智慧再大,不崇高,所有智慧都是卑鄙的智慧,那也是入不了佛门的。他们这样做无异于挥刀自宫。
张素兰及其伙伴是可敬的人,爱父母,爱兄弟姐妹,爱朋友,关怀弱势群体,子规啼血,比干剖心。小荷才露尖尖角呢,想为不完美的社会修修补补,乐滋滋地想尽一尽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就遭遇到意想不到的不幸,他们的天真想法和现实之间比牛郎与织女相隔的天河还要遥远。
      他们第一次出狱后,又勇敢地联名发表声明,驳斥内安局和行动党精英对他们无休止的诬蔑和指控,导致再度被捕和逃亡。他们并不因为第一次被捕就鞋子里面长茅草——慌(荒)了脚,就此默默忍受当政者的诬蔑和诽谤,而是勇敢地站起来战斗。毛泽东评价鲁迅说:“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媚骨,这是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新民主主义论》)张素兰及其伙伴就有这种“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虽有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软弱性,在内安局高举免战牌,要张素兰“收回上诉和撤销索偿申请”就予以释放下,最终作了妥协出狱。但他们毕竟敢于站起来抗争,敢于出版回忆录来写出真相,让人们从中可以透彻看穿行动党老大的心态,和内部安全局的真面目,怎么对待政治犯(张素兰及其伙伴压根儿就不是因政治被捕),怎么出尔反尔,不兑现承诺,背后隐藏着的重大玄机,耍尽各种肮脏手段要政治犯低下高贵的头颅。
我们高度肯定张素兰及其伙伴的韧性战斗和其历史意义。虽然在强势面前,风筝飘飞得再高,也挣脱不了放风筝人手中紧拽着的那根细线。就如在南极,再努力,也烧不开一壶水一样。这就是张素兰及其伙伴无可奈其何的结果。但我们坚信,不管是希特勒的盖世太保,东条英机的宪兵部,蒋介石的军统中统,统统都在浩浩荡荡的历史大潮中土崩瓦解,灰飞烟灭!希特勒自杀,东条英机被送上绞刑架,蒋介石凄凄惶惶地被驱赶到小岛上郁郁而终!有人虽然逃脱了其先行者的可耻命运,极尽哀荣,但历史终究会作出正义的评判!历史是一面镜子,历史是教科书,历史是最公正无私的判官和孜孜不倦的老师。让历史去书写吧!不管是哪一种视角,历史都不能割断,我们永远处于历史与未来之间。
      马克思曾经指出,有的历史人物死得早是一种幸运,有的历史人物死得晚是一种不幸。李光耀如果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就归西,他可是名声响亮的反殖英雄,这是他的“幸运”,青史留名;而他竟然活到二十一世纪,是他摧残民族教育和残害左翼人士,迫害像原本不是敌人,对行动党政权毫无威胁的张素兰及其伙伴这样的群体,连他的同僚都因此愤而辞职不干之后才死去,这是他的“不幸”,落得个万世骂名。
      天理才是最高的法律。
附:
.         李光耀对马克斯小组及其代表律师萧添寿的迫害
                                             张泰永编辑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制造的一起冤案
       李光耀政权不只对冷藏行动的政治扣留者进行残暴迫害,其他扣留者,包括被他们指为“马克斯小组”者,也遭受同样命运。连代表他们的律师萧添寿也被扣留。这一切,是萧添寿在他的那本由美国耶鲁大学东南亚研究在1994年出版的To Catch a Tartar一书中所揭露的。
       我认识“马克斯小组”的一名成员。她叫张素兰(音译,Teo Soh Lang),是位年青的律师。素兰和她的几位同伴在1979年我释放之后,在《亚洲研究杂志》任协调编辑时认识我。素兰和她的同伴非常关心新加坡当时的人权问题和社会经济之状况。在我看来,他们很显然对新加坡的民主受到污染,尤其是李光耀政权对人权的破坏感到不安。那是我对张素兰和她的同道的政治倾向所得到的印象,尽管他们有好几次跟我一起喝茶或吃午餐,却从来没有邀请我讨论任何时事课题。
       他们很想知道和听有关我在扣留营里的生活和经历。他们看来不敢相信,我怎么可能被关在监牢里达17年那么久。实际上,连我本身都难以相信。自从我被释放之后,常常有人向我问同样的问题。一直以来,我都感觉到很难给予准确和令人满意的答案。
      瞧,在他们认识我之后不久,就自己被逮捕,跟我之前那样成了政治扣留者。这就是身为新加坡公民所面对的风险。这个风险经常会出现,往往就是在他们对新加坡的人权和民主课题表现出关心,并尝试要贡献力量和意见在这个国家确立民主和建立公平社会的时候。
                        李光耀的谎言
       素兰和她的同道是在1987年5月21日被捕,原因好像是他们是“马克斯阴谋集团”的成员,要在新加坡“建立一个共产国家”。看了这样的胡言污蔑,我冷笑了。新加坡共产国?在1987年?真滑稽啊!为什么李光耀要愚弄新加坡人民呢?
       还有,据说在背后操纵这项阴谋的黑手是陈华彪,一位被新加坡放逐的政治人物,已经在伦敦住了很多年。他是在1970年代中,当李光耀政权要逮捕他的时候,成功逃脱的。
        所谓的“马克斯阴谋”,其实是李光耀在面对令他担忧的政治挑战时泡制出来的。看来李光耀也是很容易畏缩的。这跟他当时及之前的立场有所不同,总是对人挑战要进行公开的对抗。李光耀和他的政权的一切谎言,以及他在新加坡的政治劣行,被两本书给赤裸裸地揭露了。这两本书,所有相信真理、正义和民主的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人都应该找来看。李光耀的政治面具,被两个新加坡儿女的作者给撕烂了,他们就是陈华彪和萧添寿,两人都是李光耀政权暴政的受害人。(参阅:To Catch a Tartar,Francis T.Seow及Let the People Judge,Tan Wah Piow,Insan Kuala Lumpur1987)。
       一直到今天,他们两人还继续是政治流放者,分别住在英国和美国。其他的新加坡政治流放者包括在伦敦的Francis Khoo和何标;在澳洲的邓亮洪,在加拿大的傅树楷,而邓凤霞和许多其他人则分散在香港、中国、泰国南部和印尼。
         再度被捕
         当张素兰和她的同道于1988年4月在新加坡第二次被捕时,凤霞正好身在伦敦。再度被逮捕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发布新闻稿,讲述她们在监牢单独监禁时被政治部官员施刑的经历。她们的联合文稿令李光耀总理恼羞成怒,就下令再度逮捕她们。在第二次逮捕中,她们受到难以想象的折磨,最后被逼收回这之前所发表的联合文告。
       前政扣者,张素兰和她的同道的辩护律师萧添寿,他在To Catch a Tartar一书中,对这次事件着墨甚多。对于想了解新加坡在李光耀政权统治下的黑暗政治史的新、马人民,必须读这本书。一直到今天,李光耀还是在新加坡当权,套用了三种官职称呼,开始时是总理(1959至1990年),退居旁线后成为资政(1990至2002年),最后在他的儿子李显龙在2002年8月12日出任总理时,变成Mentor Minister,那或许是全世界首次出现这样的职位。据说,这个职称是李光耀自己在参阅同义词词典之后亲自选的。
 
       张素兰和她的同道所发表的那份叫李光耀老羞成怒的联合文告,其中作了以下的揭露:
     “在我们突然被逮捕之后,受到严厉和深入的盘问,睡眠和休息被剥夺,我们之中的一些人留在冰冻的冷房里长达70小时。
“我们全部的人都被逼脱去自己的衣服,还有眼镜,鞋子和内衣裤,被逼换上囚犯的制服……。审问时,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被令站着受审问,有些人站了超过20小时,而且是在把冷气机开到最大的极低温情况下。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中的其中一个人在盘问过程中一直被淋冷水。我们中的多数人的脸都被重掴,有些被掴不少过50次,而其他人则是身体的其他部位被攻击,那是在受盘问的头三天。
       “我们在受盘问时受到遭受更多肉体施虐的要胁。我们受要胁,要对我们的配偶、亲人和朋友进行逮捕、攻击和殴打。
       “我们受要胁在未经审讯下长期扣留。在20年后的今天还被扣留的谢太宝被引为实例。我们被告知 ,没有人能够帮我们,除非我们跟内部安全局‘合作’……。”
         这份联合文告有九名扣留者签署:董丽莉(Tang Lay Lee)、曾志成(Kenneth Tsang)、张素兰(Teo Soh Lang)、黄美玲(Ng Bee Leng)、张瑄芝(Chang Suan Tze)、叶汉源(Yap Hon Ngian)、黄淑仪(Wong Souk Yee)、Kelvin De Souza和邓凤霞。(文告全文,参阅附录一)
       邓凤霞当然在她的同道重新被捕后无法回来新加坡。只要她一踏上新加坡的国土,就肯定会被捕。更何况,她在伦敦时已经接受英国广播公司BBC的采访, 谈关于她在新加坡被扣留的事。
        她所持的新加坡国际护照,在香港无法获得更新,因此,在香港生活了十年之后,邓凤霞的新加坡公民权就按李光耀政权通过的新条例,自动吊销了。在邓凤霞之前,陈华彪也在伦敦成为政治流放者超过十年之后,被自动吊销公民权。陈华彪丧失公民权,也是李光耀政权通过同一条条例加以褫夺的。
 
          邓凤霞的呐喊
       让我们来听一听邓凤霞内心的呐喊,以了解她在单独扣留期间的经历和各形各式的审问,那是跟其他扣留者,包括张素兰的呐喊有很多的共同点。邓凤霞讲述她被扣留时所受到的迫害和折磨,以及她在残暴的内安法令下,未经审讯而被扣留长达85天的感受。
        1987年6月20日,星期六的晚上,凤霞在家里工作至深夜,备妥律师楼星期一的工作。她家墙上的钟显示时间已经是凌晨一点时分了,她于是进入睡房。她的丈夫彼德正睡得很酣。
        过后不到一个小时,凤霞被响亮的敲门声所惊醒。她打开大门,一位政治部官员不请自进,然后问她的名字是不是邓凤霞。“我点头,他就告诉我说我在内部安全法令下被扣留。”
        那就是邓凤霞生涯中一项可怕经历的开始,她受到李光耀政权的政治部官员那么残暴的对待。“我感觉到真正的害怕,感觉到很冷,很生气,眼困,那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一夜……。”
        凤霞被带进一间黑房,唯一的光线是来自两盏探射灯。那房间弥漫着香烟的烟雾。房内有七或八个人。各种问题和无根据的指责开始向她抛来。凤霞还在惊吓之中,根本就听不清楚,在黑房内也看不到什么。
       只有在取回她的眼镜之后,才看见有四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坐着,离她所站处不远。还有两、三个人在离他们不远处站着,他们穿着全副抵御冷气房寒气的运动夹克、鞋子和袜子。
       “我只是赤着脚和穿着单薄的监牢制服。我感到被侮辱和非常冷。我战栗发抖,认真地设法要叫牙齿停止打颤,不要因摩擦而发出声音,但却失败了。而那些审问者则只是看着我几乎要昏过去,奋力在抵顶那寒气,”凤霞继续她的讲述。
        接着下来,他们就采用肮脏、残暴和野蛮无耻的伎俩了。他们要胁邓凤霞,要永久永久扣留她。他们语带恐吓地问正被他们迫害和折磨的人,是否要像谢太宝那样被扣留20年之久。“我不肯相信他们。可是,我的心已经剧烈地跳动。我感觉到,在那种鬼地方,一分钟我都不能忍受,还说20年。可是,也正在那个时候,我的心中泛起了对谢太宝的敬佩……。”
        邓凤霞接着被乱套多顶罪名。她已经不能再忍受了,于是她首次开口反驳。可是,她还来不及继续她的反驳,其中一个审问者就在没有任何警告的情况下,“在我的左脸掴了一巴掌。他所使出的力道,并不仅是手腕之力,而是用上了全身之力……。我摔倒在地下,眼镜跌到胸部。我对那一巴掌感到震惊。在心底里,我只希望自己能昏过去,因为我感觉到自己无法承受得了那样的折磨。我在一生之中,从未曾受到这么样的侮辱……。”
        邓凤霞最后在9月12日被释放,总共被扣留了85天。“我离开扣留所,陪同我的是彼德(丈夫)和父母。我很高兴能够跟所爱的家人重逢,但我却不能够全身完整地踏出那扣留中心。有一部分的我还留在扣留中心里。我更深一层地学习到要如何珍惜正义和自由。我绝不保持沉默,如果正义和自由不植入我们的基本人权里的话。那是基本人权的一部分,不是当权者可以任意取消或剥夺的特权。”(参阅附录二)
       “光谱”行动前扣留者之声明(附录一)
      “我们被指涉及所谓的‘马克思主义阴谋,使用共产党人的统一战线伎俩,颠覆新加坡现有的社会及政治制度,以期要建立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国度。’
“我们绝对及明确地否定政府对我们的指控。
“我们从来就不是涉及任何阴谋的马克思主义阴谋家。
“我们都不曾是秘密共产党员或属于马克思主义网络,而在被捕之前,我们中的许多人都互不认识或不知道彼此的存在。
“我们更确切的属于社区及教会工作者,合法改革人士,业余戏剧爱好者,协助工人党的人士,专业人士和普通公民,在新加坡行使言论表达自由和结社自由的宪法权利……。”

           扣留期间之待遇
     “在我们被扣留期间,我们受到的待遇,是根本不应施诸在任何受盘问人士的身上的。
“在我们突然被逮捕之后,受到严厉和深入的盘问,睡眠和休息被剥夺,我们之中的一些人留在冰冻的冷房里长达70小时。
“我们全部的人都被逼脱去自己的衣服,还有眼镜、鞋子和内衣裤,被逼换上囚犯的制服……。审问时,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被令站着受盘问,有的人站了超过20小时,而且是在把冷气机开到最大的极低温情况下。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中的其中一个人在盘问过程中一直被淋冷水。我们中的多数人的脸都被重掴,有些被掴不少过50次,而其他人则是身体的其他部位被攻击,那是在受盘问的首三天。
     “我们在受盘问时遭受更多肉体施虐的要胁。我们受要胁,要对我们的配偶、亲人和朋友进行逮捕、攻击和殴打。
      “我们受要胁在未经审讯下长期扣留。在20年后的今天被扣留的谢太宝被引为实例。我们被告知,没有人能够帮我们,除非我们跟内部安全局‘合作’……。”
       我们在扣留期间写各自的“声明”时,这些威胁一直在我们的心中。
        他们很落力地劝阻我们寻求法律咨询及劝告我们休掉我们的律师和拒绝采取任何法律行动(包括出席内部安全法令的咨询团),以免破坏我们被释放的机会。
      我们被迫上电视,并被警戒我们的释放有视于我们在电视上的表现。我们被迫作出像以下这样的声明,“我们倾向马克思主义……;”“我的理想社会是没有阶级的社会……;”“某某人是我的导师……;”“我被某某人利用……”,以牵连自己本身和其他的扣留者。
      我们在电视上的谈话,经过编辑和评说,完全被歪曲和谬误呈现,给我们的行动和相互结交添加高度恶毒的用心。
我们再度明确及毫不含糊地声明,我们从来未曾通过任何行动颠覆我们国家的安全;我们从来不是任何要建立共产主义国度的马克思主义阴谋份子。如果需要,我们愿意在公开法庭证明我们的清白。
       我们把自己视为是新加坡公民中最效忠和最具责任感的一群。我们深深感到遗憾的,不是我们过去的所作所为,而是我们的政府竟然感觉到必须中伤我们的良好声誉,并以我们做过或根本没做过的事为借口,逮捕、扣留及向我们施刑。
签名   Tang Lay Lee              签名   Yap Hon Ngian
签名   Kenneth Tsang             签名   Wong Souk Yee
签名   Teo Soh Lung              签名   Kelvin De Souza
签名   Ng Bee Leng               代签名 Tang Fong Har
签名   Chng Suan Tse

邓凤霞之声明(附录二)
     “我感觉到真正的害怕,感觉到很冷,很生气,眼睏,那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一夜。在进行了‘医药’检查后,我被带离那房间并走下一条走道。转了几转后,我到达一扇门前,打开后是通向地下室的梯级。
       我走着,没有戴眼镜,只听到四处都是噪声。不同的人分几次走近我,每一个都用轻蔑嚣张的语气对我说,“哈!你就是邓凤霞啊!”,然后就走开了。地下室一片漆黑,除了那道刺眼的光以外。我被带进一间房里。
      那是一间黑房,只有两盏探射灯,房间弥漫着香烟的烟雾——那儿好象有七或八个人。冷气很大,吹得很强,而地下就只是水泥地板,我感到很冷和恐惧。
      经过一阵感觉上是一段很大的恐怖的寂静之后,爆出了一串声音——“好啊!邓凤霞,你终于来了。”接着就是各种问题和无根据的指责向我抛来。我根本就听不清楚,因为还在惊吓之中,适应不过来,而且我又没有戴眼镜。
       抛向我的问题和指控,加上响亮的噪声维持了好一阵子。我是给吓呆了,于是就保持沉默。当我觉得不能再沉默时,我告诉他们我需要我的眼镜,因为它影响我的听觉。
      他们把眼镜还给我。我看见有四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坐着,离我站处不远。还有两、三个人在不远处站着。他们穿着全副抵御冷气房寒气的运动夹克、鞋子和袜子。我只是赤着脚和穿着单薄的监牢制服。我感到被侮辱和非常冷。我战栗发抖,认真地设法要叫牙齿停止打颤,不要因摩擦而发出声音,但却失败了。而那些审查者则只是看着我几乎要昏过去,奋力在抵顶那寒气。
在盘问过程的某个时刻,他们用永久无限期扣留要挟我,并问我是否要像谢太宝那样。他们警告我说,如果我选择继续保持沉默,他们可以等二十年或更久,就像他们已经等候谢太宝那样。
       我不肯相信这事,可是,我的心已经剧烈地跳动。我感觉到,住那种鬼地方,一分钟我都不能忍受,还说20年。可是,也正在那个时候,我的心中泛起了对谢太宝的敬佩。在整个过程中,那个男盘问者都在讥讽律师和法律专业,及贬抑我在法律协会的工作。
      面对各种罪名向我扔来的当儿,我开口反驳,“现在,听我说,……”或是带相同意思的其他用词。我还来不及完成我的句子,其中一个审问者就在我的左脸掴了一巴掌,所使出的力道,并不仅是手腕之力,而是用上了全身之力。
       我摔倒在地上,眼镜跌到胸部。我对那攻击感到震惊。在心底里,我只希望自己昏过去,因为我感觉到自己无法承受得了那样的折磨。我在一生之中,从未曾受到这么样的侮辱。
       那个女华人假装扶我站起来,并讲了像“没事,没事。别紧张。为什么你不合作呢?”之类的话。我不记得那个掴我的盘问者过后有没有留在房内。可是,我记得他的脸,并在较后知道他的名字叫S.K.Tan。
       接着他们盘问关于我在5月21日“逃离”新加坡的事,以及从那一天起到6月8日回来这段期间的行踪。我也必须解释我回来之后的行动。他们向我保证,我的被捕,并不是因为在法律协会里的工作,或是在1984年大选中协助阿历山大区工人党候选人柯列拉(Corera)。
        可是,我并未被告知对我的指控和罪状,直到他们向我发出扣留令那天才这么做。在提问/声明/罪状打圈圈,继续了好几个小时。每一次上厕所,我都吐,并在回来后感到更冷了。我曾在厕所内镜子看自己,我的样子真是很恐怖。
       那是我第一次在公共场合不穿乳罩。走路时,我都是弯腰曲背,以免暴露胸部。不久后,我的身体成了永久性半弯曲的形状。我无法制止自己发抖。我吐了无数次,而在第三天的早晨,我来月经,染红了囚裤。
       我一直继续吐到第四天,这时我感到饥饿难忍了。我的一生中不曾感觉比这更恐怖的事。大约是十个小时之后,我被带离地下室,进去走道旁的一间房里,他们给我一张椅子。
       管我案件的官员黄大卫坐在我对面,我们开始谈话。当我们讨论我的口供时,其他官员如S.K.Tan,一个叫Benny的(宣称是内部安全局的第三号人物),林宝贵和沈保兴会在不同时间各别走进来,‘澄清’一些点。
      在我被逮捕之前,我的心中坚决相信,在这个滑稽行动下,从我和其他扣留者身上挤榨出来的供词是不能成立的,根本没有证明检验的价值。它根本就经不起法庭的检验。我从没做过什么颠覆的事,我也没有不效忠新加坡。它是当权者的国家,可也是我的国家。
       我应该保持沉默而让他们随意对付我吗?我决定要写;可是,事后回想,我觉得,在描述事情和人物时,我有时候不够小心,而我所写的东西被歪曲了——因而我就在致力于要保护他们时,却反而连累了他们,包括已经被扣留和还未被逮捕的。
       他们从不给我机会让我用自己的方式写供词。当我首次开始写时,还写不到两面,负责我的案件的那个官员看过后说:“这不行的,凤霞,你这是描写一项又一项的活动。那味道根本就没出来,凤霞,你明白吗?”
        我完全明白,并学习从他那儿找暗示。我只在他感到满意时才下笔。写那东西耗尽了我的精力。我感觉到筋疲力尽,就只是要弄完它,越快越好。然后,他们告诉我关于上电视的事……。”
 
       (引自马来进步作家赛-扎哈利回忆录II:《万千梦魇》第十三章“马克斯小组也遭迫害”,译者:赖顺吉)
       此文收录在2010年12月吉隆坡21世纪出版社出版的《“华惹”风云与后李光耀时代》一书内第三章之《世纪大冤狱之二》第二节》第149-1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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