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教育,救人民、救国家
印尼 巴厘:小鲁
“有教无类”,在印尼具有今天实践的现实意义
我国宪法法院,这个维护宪法的机构,裁决国际标准先期学校(RSBI)违反1945年宪法,故此,国际标准先期学校(RSBI)的计划必须中止,因为毫无明确的法律依据;况且自2005年首次提出国际标准先期学校的计划时,就已引来很大的争议而最受到关注的是国际标准先期学校之收费极其昂贵,“校门八字开,没钱莫进来”。 再说,就是今天在各地私办的双语或三语国民学校也还是高收费的。据知,单单每月每个学子要缴的学费,低者也要30到50万,高者,要达100万或更高。试问:怎能叫占有我国人口极大多数的每月收入仅在100到200万的普罗大众之子女家长付得起呢?
今天我国华人有识之士在对我国国家宪法法院裁决已在我国设立的“国际标准先期学校必须加以解散的这一规定,也借报端纷纷提出自己的高见,呼吁华人社会群策群力,在各省、县、市,积极推行“平民教育”、“有教无类”,以达各族群具有高智慧、高德行、正能量,共创“长居久安”之美好乐园。 孔子的“有教无类”教育思想是朴素的教育公平的思想观。孔子的提出,具有鲜明的时代背景和深刻的思想基础,其内涵十分丰富。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大力兴办私学,学子三千,完成了“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发挥了积极的历史作用。 现今,在我国民主开放的历史时期,孔子的“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对我国构建多部族、多元的和谐社会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只有打破“学在富家子弟”的教育局面,积极推行“有教无类”的公平教育,才能扩大培养人才的范围,才能多出、快出治国安邦的人才;另一方面,只有打破“教育垄断”的局面,平民才能享受到教育的权利,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一些社会矛盾,促进兑现“里仁为美”的美好境界。
人心齐,泰山移,我国要全面推行“有教无类”,凝聚社会共识很重要,这就要借助我国社会有识之士共谋献策了。区区愚见,仅作抛砖引玉。(20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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