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 树 泉
香港 林淑明 树泉走了。走了人,留了情。
和树泉只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却是有着永在心间的深厚友谊。 没能写树泉的一生事迹,只能写磨灭不了的印象。 刻骨铭心的一件事是:为了“侮辱国家元首罪”赴棉上诉时,在伍涣沾老师家门口送行的树泉,知我身无分文,“这不行!”他掏出了可能也仅有的五角钱钞票给我。要知道,那时他是在先达巴刹门口内摆摊卖香烟的。
当时,在烟摊旁,我们还一齐唱一支歌:《当荷花吐香的时候》。 再也写不出什么了。但是,这也足够了,因为言不尽意,意不在言多,这篇短文,谨此表达我深深的怀念。
请树泉的家人、亲属节哀顺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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